健身房以“入股”忽悠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退费吗?

  一健身房以“入股”忽悠消费者

这样的结果,南宫白不敢想象,自己苦心经营,为的就是这最后的胜利,本来,已经胜券在握的事情,南宫白绝对不会允许就因为陈欢,而宣告破灭。

  法官称双方签订的协议属服务合同而非入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

只能这样做了,尽可能保全自己的力量让三方势力去搏杀吧,我们躲在暗观望是了,然后选择出击的机会。山鬼道:只是可惜了,算这七人能够搅动风雨,最后也会死在毒龙佣兵团和哈万将军的手,我不相信七人能够逆天,不能亲手宰了陷害我们的七人,倒是一大遗憾,可为了我们的安危,只能有所选择了。

  工人日报

虎诗客的基本功比起虎晨要弱很多,面对如此绝境,他的腿上满是血水,他的身上已经千疮百孔,他的动作越来越慢,如果再这样下去,他连战斗的力气都将失去。

  本报讯 (记者周倩)刘女士去健身房购买私教健身课程,健身房称可成为门店“微股东”“事业合伙人”,除享有健身课程外,还享受多项增值权益。在刘女士花费11万余元高价购买500多节课后,门店却突然通知关店。刘女士要求退款被拒绝,遂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了这起案件。

就在此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一看不由一惊,忙是接通喂,老板,我已经通知了宋文章,他没有别的路可以走,这下只能拱手送出她的女儿

  2021年9月至11月,刘女士在名为“A”(A公司旗下品牌)健身房门店推销下签订会员增值服务协议,陆续购买“微股东—燃脂课”96节并支付1.1万余元,购买“事业合伙人—超级课”456节并支付10万元,与其签订合同的主体是B公司。服务协议中除了对门店“微股东”如何获得利润回馈做了详细规定外,还约定,“微股东”“事业合伙人”并非公司法中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或合伙企业法中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不享有股权/份额,不进行出资,也不承担亏损。

骆驼以及黑客团队们,从坐着的姿态由于太过震惊,嗖的一下全部站了起来,表情凝重。

  刘女士仅上了一节健身课,也未收到门店的利润回馈。几个月后,门店却突然通知关店解散,只能去十公里外的其他门店上课或线上上课。刘女士将A、B两家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两公司共同退还剩余课程费用。A公司主张增值服务协议系与B公司签订,与其无关。B公司主张刘女士支付的是“入股款”,不享有退费的权利。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双方签订的会员增值服务协议内容,该份协议本质依然是购买健身课程的服务合同,而非入股行为。该案中,原健身房已经关店解散,去远在十公里外的同公司其他门店上课或线上上课属于变更履行地址和方式,使得刘女士就近线下上课的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刘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因此法院判决,A、B公司共同退还刘女士剩余课程费用。

转载请注明:短视频制作自学教程剪映免费版